2015-07-08 來源:文章來源于網絡,如有侵權,請聯系本站刪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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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謂的“互聯網+”,首先是一種服務的意識。對于城市的管理者來說,最關鍵的問題不在于技術,而在于能否從群眾利益出發,把“互聯網+”的潛力挖掘出來。 平心而論,在“互聯網+”這個領域,企業可謂始終處于領跑的狀態,生活中總是能看到那些電商大佬或是互聯網領軍企業,在不停地推出給人們帶來驚喜的產品或服務,比如創造了粉絲經濟并不斷突破價格底線的國產手機,又比如把人們衣食住行通通拉進了手機屏幕的各種APP。反觀一些政府部門,經常跟不上節奏,很多官網處于“僵尸”狀態,所謂的官微在轉發著與自身職能毫無關系的雞湯。 對于這種現象,其實很好解釋—以產品服務吸引顧客,以規模效應實現利潤,是企業的生存之道,政府部門卻沒有這樣的壓力。每每被爆出政府部門官微“出言不遜”,總是會用“小編個人行為”等作解釋,從中不難看出涉事部門對互聯網并不重視。不然的話,肯定得建立完善的信息發布流程,而不是注冊個賬號了事;即便不是領導親自負責,至少也要避免“所托非人”。政府部門官微鬧笑話無非說明,那些帶著“互聯網+”符號的東西,只不過是充門面、應付事的形象工程。 要知道,所謂的“互聯網+”,首先是一種服務的意識,每時每刻都要想著給“客戶”創造便利。比如一些讓群眾“跑斷腿”的審批申請,抑或是飽受批評的奇葩證明,癥結就在于設置了不必要的流程,或是固守部門間的信息壁壘。這些并不是技術上無法改變的,只是因為政策執行者不關心群眾的煩惱,也就沒有改進的動力。于是,在人們足不出戶就能約車、轉賬、訂餐甚至股市開戶的今天,一些政府的窗口單位,動輒讓群眾排起長長的隊。 作為推動國家進一步發展的戰略,“互聯網+”的重要程度毋庸置疑,但是這種重視不能只體現在口頭上,更要體現在政府部門的日常工作中。國務院此次印發的指導意見,其實就包括了這方面的要求,作為“重點行動”的“互聯網+”益民服務,就是要求政府充分利用互聯網、大數據等手段,創新政府服務模式。 應該說,“互聯網+”這個風口,給政府提高治理能力創造了良機。比如很多地方都在建立“智慧城市”,就是要用互聯網技術,解決目前城市面臨的諸多問題,從事關教育資源分配的學區劃分,到城市道路的分流疏導,甚至小到實時監控“坑人”的井蓋,一些城市也有了一定的突破。由此可見,對于城市的管理者來說,最關鍵的問題不在于技術,而在于能否從群眾利益出發,把“互聯網+”的潛力挖掘出來。 |